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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版权是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属于其创作者一生一世。在中国国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的美术作品版权法,创作者离开人间后作品版权就立即自动归于其至亲家属所拥有为期长达50年之久;而在国际上,沿用1976《版权法》17 USC 第101节,创作者至亲家属则可享有其作品版权长达70年。
共同点是,上述两则版权法皆明确指出,艺术作品无需在版权局注册或附上版权声明文件,其版权自然可以获得合法保护,作为创作者的艺术家在创作完成后就立即拥有其艺术作品的版权。
买家购买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之后,其所拥有的仅仅是附在实体材料上的艺术品。然而,该作品的版权却仍然属于创作者所拥有。
作品版权是创作者取不尽用不完又不可任人随意盗用的财富,拥有作品版权的创作者和申请授权者可以合法在商业交易中协议指定各种或某种版权使用模式类别、复制数量、地理区域、时限等等而契约成交,让参展艺术家从其作品版权上获得可观的利润,而且还可以合法重复多次交易,不论交易多少次版权依旧属于创作者所拥有,所以说,作品版权是创作者取不尽用不完的财富!
网络世界艺术平台集团严谨提供版权专业管理与交易服务,敬请有需利用艺术家作品版权的嘉宾们填写下方表格提交版权管理处办理授权手续,签署《三方合约》,当申请者拨款付清版权费,收到 TIFF 格式之 300 DPI 的作品数码照片之后即可按照合约中的条规、时限、地理区域与用途范围合法利用合约中所指定的作品之版权。对嘉宾们的惠顾,本集团与参展艺术家们深表感谢!
* 三方指的是 申请版权合法利用者、艺术品创作者 与 网络界艺术平台集团艺术品版权管理处;缺少艺术品创作者的签名同意,授权合约是无效的。倘若艺术品创作者不在人间,有法定文件证明的合法至亲家属可以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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